古时候的妾侍,在哪些情况之下才可以扶正当嫡妻呢?
民间有句老话,说的是人生四大喜为“洞房花烛夜, 金榜题名时, 久旱逢甘露, 他乡遇故知”,洞房花烛,是首要之喜。古人对于婚姻是非常看重的,也有着一整套的神圣仪式,即所谓的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所以,做妻子常常会自豪地说:“我是你们八抬大轿,明媒正娶进来的。”
那言外之意,还有不是明媒正娶的?这个可以有,那就是“妾”。现代男人一直羡慕古人可以“三妻四妾”,那是因为,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是“一妻多妾制”,所以,才会有人能享受齐人之乐。
相比如明媒正娶的原配正室,“妾”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。妾的低下地位,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
其一,男人纳妾不用举行任何仪式,“女为人妾,妾不娉也(《春秋》)”。因为“来路不正”,所以在家里就不能谈什么地位,妾之于妻,就好比现在的在编职工与临时工,可以干相同的活,但是,却不可能有相同的待遇,甚至有时还会拿出来背锅。
妻那些妾与正妻争风吃醋,甚至大打出手古装剧,都是为了收视率而欺骗观众的。真正的小妾,巴结正妻还来不及,把妻子惹毛了,分分钟赶出家门。唐朝女诗人鱼玄机,嫁状元李忆为妾,因为李忆夫人强悍,不同意,而且会经常殴打鱼玄机,最后被无情抛弃,男方连个屁也不敢放啊。
其二,妾是可以买卖与转让的, “妾合买者,以其贱同公物也(《礼记》)”。在此,妾已被定性为物品,是商品,所以是可以自由买卖的。《唐律疏议》规定:“妾乃贱流”、“妾通买卖”。正是因为妾的“商品”身份,有时也被当作礼品。古代文人互相赠妾的情况很普遍,而且视为一种雅事。据相关史料记载,苏东坡就曾多次将小妾送人,据说其中两个还是怀着孕的。
其三,妾死后,是不能入葬祖坟的。清末民初,就有两位著名的历史人物,是出自偏室的,一个是河南的袁世凯,一个是湖南的谭延闿。这二位都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大人物,可是,由于他们的母亲是偏室(妾室),所以,死后均被家族势力拒入祖坟。结果是两人各自闹了一出好戏,才让母亲勉强入土的。
都说多年的媳妇可以熬成婆,那么,当男人的正牌妻子死后,妾室是否可以顺利转正呢?答案是,不能!因为古人婚配一直遵循一个原则,那就是要“门当户对”、“良贱不通婚”。上文说过,“妾本贱流”,这是道德上约束,妾是没有资格与“良人”结婚的。所以,男人丧偶后,大部分会选择“续弦”——再娶一个良家女子为妻。
另外,有些朝代对此还有明确的法律禁止,比如,《唐律疏议》就有这样的规定:“以妾及客女为妻,徒一年半。”意思是说,如果有人将妾室扶正做了妻子,将被服一年半的徒刑。
妾可以拿来用,拿来宠,就是不能给她转正指标,只能打一辈子的临时工。这就是,一日为妾,终身为奴。
古时三妻四妾,为什么由妾室扶正的妻室还是低人一等?
“三妻四妾”的说法源于春秋时期,是齐国一个国君的戏言,后被用来形容男子有一个妻子多个妾室,古代并不会出现“三妻四妾”的情况,但会出现“一妻多妾”。古代出现“一夫一妻多妾”制度有多方面原因,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女子地位下降。母系氏族消失以后,男子地位不断提高,女子地位渐渐下降,最后演变成女子需要依附男子才能获得好的生活。于是有能力的男子便可以接受多个女子,经过社会的更替,便出现了“一夫一妻多妾”的制度。
2、“一夫一妻多妾”的制度与古人传宗接代的思想观念有关。在古代,有的男子纳妾,并不是想占有多个女人,而是想生更多孩子开枝散叶,传宗接代。毕竟在古代,传宗接代是大事,从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古训就能看出来。
3、中国古代社会特点倾向人治,且自周公以来始便有“立长不立贤”的古训,即家族中的产业、权力、爵位等继承只能是长子。这便意味着贫寒家庭很难爬到高阶级中去。因此,贫民的女儿即使嫁到大户人家当妾室,也比嫁给一个一生难以翻身的贫民强。许多家境不好的人家争相将女儿嫁入大户人家,这也一定程度上促使了“一夫一妻多妾”制的稳固。
4、“食色,性也”。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,并不是有权有势就个人修养就高。于是一些好色而且有权有钱的古人,便利用自己手中的钱和权,将自己喜欢的美女收入后房,这也一定程度上巩固了“一夫一妻多妾”制。
为什么妾扶正了,还是低人一等,主要是,我觉得吧,可能妾的家庭出身一般不是那么高贵,再加上“先入为主”的印象吧。
我国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,男人可以三妻四妾,女人的地位由此可见很低,更不谈嫁人为妾了,更是地位低的吓人,和府中奴婢并无二致。我们在看很多古装电视剧中,妾跟正室玩心眼,最后妾赢了成功上位,正室被废。
自古嫡庶有分,妾的地位太低,生下来的儿子地位也低!一般很少会把妾扶正!在古代正统思想中,不管主人有多爱,妾一般是没有转正的资格。严格宗法制度上来讲是不可以的,“毋以妾为妻”。母凭子贵也要等他老爷死了过后他儿子当家,参照万历他妈妈李太后,康熙他妈妈。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,如果她的儿子是唯一的男性后代。
第一,她的儿子是唯一的后代,第二,所有妻子死了。当然如果妻娘家有权有势的话,即使妻没生儿子,妾在妻面前还是矮一头的。所以还有一个条件是所有妻子死了,妾才能上位。在个别情况下,妻娘家出身也是很重要的。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丈夫就只有你生一个儿子,然后你丈夫死了,正妻死了,然后你就可以当老夫人。
还有就是必须要给家族立功,当时梁红玉被封为护国夫人,这是为韩世忠家立的功,所以韩帅的正妻死后把她扶正 。历史上很少有妾成妻的,即使是良家出身也不行,当然也要看哪个年代吧。贱妾基本上是没机会,这个唐律有规定的。
大唐律,以良家女为妻,勿以妾为妻,勿以婢为妾,妻生的为嫡子女,可以继承家业爵位等。妾生的为庶子女,地位比家奴稍高。婢生的为奸生子,与家奴地位一样,没有继承权。即使妻死了,也会考虑再娶。妻子是很正式的婚姻,牵扯到家族的利益。妾想转妻太难了,别信电视剧小说,妻是主,妾是奴。妾打死都没问题,电视剧动不动休妻,赶出家门,转正小妾,真要是那么干是找死。在中国古代除了皇帝,没有哪个人不把自己老婆。休妻在一般情况下除非是你真的玩大了。
即使是做皇帝的也是不能随便废掉正室的,皇后是母仪天下,皇帝要废就算有理由也会被全体大臣热议的。你就记住妾是买来的跟货物一样,妻是光明正大娶来的,妾永远也成不了妻。妾是不可以被扶正的,即使原配正妻死后叫续弦。原配正妻的孩子地位也是高于续弦嫡生子女的。帝王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无上存在。规则可以不予考虑。反正在古代妾基本没啥机会,妾要是想篡权的时候搞不好,就已经让正妻给弄死了。哪有电视剧说的正妻那么受气,小妾敢跟正妻掰腕子早就被打死了。
真正有几把刷子的妾凭着自己的聪明智慧上位正妻还是可以的。
在古代那个时候,嫡妻和妾侍她们俩的分别存在还是很大的。第一,按家族地位来解释,嫡妻应是唯一可以和丈夫一起安葬的人,并且她们的名字还可以被写在家谱上。
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,堪称世界奇观。此一制度,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,便开始萌芽,然后茁壮成长、势不可挡。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看,中国式的“姬妾制度”,是一种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。因为它将“阶级”带进了家庭、带进了同床共枕的人儿、带进了手足之情中间,强行把家人分成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。这是对人性嘲讽。制度含义来讲,姬妾制度比阿拉伯国家的“四妻制”都不如。不得不说,这是“仁恕”之道后面的黑色幽默。
在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抗议。在《易经》言中:“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”可以得出来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,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,姬妾制度依旧存在,并且发展一套完整的规矩。
可以说成,在无论什么情况下,只要当了妾侍,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一件物品,还会随时被嫡妻发落。在嫡妻生孩子后,嫡妻的孩子也是嫡系。妾侍所生的孩子,为庶子。庶子不可能越过嫡子,就是家大业大,嫡子也享受最好的教养,庶子只能陪衬。所以在古代的那个时候,好人家的女孩一般都不会当妾侍的。当妾侍的姑娘都是奴籍或者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没办法选择当妾侍。
所以,我们可以看出来姬妾制度,不仅残害女子,也残害无数的无权无势的男子。而且我们现代社会已没了姬妾制度,如果现在还有人想三妻四妾,把自己拉到做男人脚底泥的那个地步,那只能自求多福。
当嫡妻去世或者不生育,这是小妾生了儿子有可能扶正。
只有在嫡妻生不出儿子被逐出门后,妾侍才可以被扶正
以前的嫡妻死了,还有就是生下了儿子就会当上嫡妻。
民间有句老话,说的是人生四大喜为“洞房花烛夜, 金榜题名时, 久旱逢甘露, 他乡遇故知”,洞房花烛,是首要之喜。古人对于婚姻是非常看重的,也有着一整套的神圣仪式,即所谓的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所以,做妻子常常会自豪地说:“我是你们八抬大轿,明媒正娶进来的。”
那言外之意,还有不是明媒正娶的?这个可以有,那就是“妾”。现代男人一直羡慕古人可以“三妻四妾”,那是因为,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是“一妻多妾制”,所以,才会有人能享受齐人之乐。
相比如明媒正娶的原配正室,“妾”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。妾的低下地位,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
其一,男人纳妾不用举行任何仪式,“女为人妾,妾不娉也(《春秋》)”。因为“来路不正”,所以在家里就不能谈什么地位,妾之于妻,就好比现在的在编职工与临时工,可以干相同的活,但是,却不可能有相同的待遇,甚至有时还会拿出来背锅。
妻那些妾与正妻争风吃醋,甚至大打出手古装剧,都是为了收视率而欺骗观众的。真正的小妾,巴结正妻还来不及,把妻子惹毛了,分分钟赶出家门。唐朝女诗人鱼玄机,嫁状元李忆为妾,因为李忆夫人强悍,不同意,而且会经常殴打鱼玄机,最后被无情抛弃,男方连个屁也不敢放啊。
其二,妾是可以买卖与转让的, “妾合买者,以其贱同公物也(《礼记》)”。在此,妾已被定性为物品,是商品,所以是可以自由买卖的。《唐律疏议》规定:“妾乃贱流”、“妾通买卖”。正是因为妾的“商品”身份,有时也被当作礼品。古代文人互相赠妾的情况很普遍,而且视为一种雅事。据相关史料记载,苏东坡就曾多次将小妾送人,据说其中两个还是怀着孕的。
其三,妾死后,是不能入葬祖坟的。清末民初,就有两位著名的历史人物,是出自偏室的,一个是河南的袁世凯,一个是湖南的谭延闿。这二位都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大人物,可是,由于他们的母亲是偏室(妾室),所以,死后均被家族势力拒入祖坟。结果是两人各自闹了一出好戏,才让母亲勉强入土的。
都说多年的媳妇可以熬成婆,那么,当男人的正牌妻子死后,妾室是否可以顺利转正呢?答案是,不能!因为古人婚配一直遵循一个原则,那就是要“门当户对”、“良贱不通婚”。上文说过,“妾本贱流”,这是道德上约束,妾是没有资格与“良人”结婚的。所以,男人丧偶后,大部分会选择“续弦”——再娶一个良家女子为妻。
另外,有些朝代对此还有明确的法律禁止,比如,《唐律疏议》就有这样的规定:“以妾及客女为妻,徒一年半。”意思是说,如果有人将妾室扶正做了妻子,将被服一年半的徒刑。
妾可以拿来用,拿来宠,就是不能给她转正指标,只能打一辈子的临时工。这就是,一日为妾,终身为奴。
古时三妻四妾,为什么由妾室扶正的妻室还是低人一等?
“三妻四妾”的说法源于春秋时期,是齐国一个国君的戏言,后被用来形容男子有一个妻子多个妾室,古代并不会出现“三妻四妾”的情况,但会出现“一妻多妾”。古代出现“一夫一妻多妾”制度有多方面原因,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女子地位下降。母系氏族消失以后,男子地位不断提高,女子地位渐渐下降,最后演变成女子需要依附男子才能获得好的生活。于是有能力的男子便可以接受多个女子,经过社会的更替,便出现了“一夫一妻多妾”的制度。
2、“一夫一妻多妾”的制度与古人传宗接代的思想观念有关。在古代,有的男子纳妾,并不是想占有多个女人,而是想生更多孩子开枝散叶,传宗接代。毕竟在古代,传宗接代是大事,从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古训就能看出来。
3、中国古代社会特点倾向人治,且自周公以来始便有“立长不立贤”的古训,即家族中的产业、权力、爵位等继承只能是长子。这便意味着贫寒家庭很难爬到高阶级中去。因此,贫民的女儿即使嫁到大户人家当妾室,也比嫁给一个一生难以翻身的贫民强。许多家境不好的人家争相将女儿嫁入大户人家,这也一定程度上促使了“一夫一妻多妾”制的稳固。
4、“食色,性也”。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,并不是有权有势就个人修养就高。于是一些好色而且有权有钱的古人,便利用自己手中的钱和权,将自己喜欢的美女收入后房,这也一定程度上巩固了“一夫一妻多妾”制。
为什么妾扶正了,还是低人一等,主要是,我觉得吧,可能妾的家庭出身一般不是那么高贵,再加上“先入为主”的印象吧。